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院)




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院

  王国炎,男,1961年出生,江西大学(现南昌大学)中国哲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哲学硕士。曾任南昌航空大学党委书记。

  1961年出生的王国炎案发前可谓著作等身、仕途平坦。1994年,年仅33岁的他开始任硕士生导师,次年破格晋升为教授。此后,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诸多荣誉让他在学术界逐渐成为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
与此同时,王国炎的从政生涯也搭上了升迁“快车”。1999年,王国炎担任江西师范大学校长助理,此后仅仅用了8年时间,他便升任南昌航空大学党委书记。
据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国炎在14年间,非法收受、索取27名行贿人的财物共计99次,包括人民币、美元、澳大利亚元、股份、房产、轿车、购物消费卡券等,总金额合600余万元人民币。其中两次单笔受贿金额高达100万元。

  作为回报,王国炎在工程建设、人事任用、考生招录等方面滥用职权,为他人大肆谋取利益。包括违规促成万某某开办的江西某民办高校与南昌航空大学合作办学,为没有建筑资质的陈某某、袁某某等打招呼承揽高校食堂、学生公寓、教学楼等建设工程,帮助不符合条件的行贿人提拔、调入和获取竞聘资格,为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增补录取等等。
据办案人员透露,王国炎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其贪腐所得中,很大一部分挥霍在情妇身上。如2008年10月,万某某送100万元人民币给王国炎遭拒绝,此后,这笔钱一直保管于“中间人”处,直到2011年8月左右,王国炎考虑其情妇朱某某要开酒店时才接收;2005年下半年,陈某某在征得王国炎同意后将其位于南昌市二七南路迪欧咖啡天御店价值38万元人民币的股份无偿转让给王国炎的情妇杨某。
不良嗜好成为高校官员腐败的“催化剂”,而面对诱惑下的心态失衡则是腐败发生的直接“导火索”。

  王国炎在悔过书中写道:“收受他人贿赂时还自我安慰,这些老板靠我支持赚了大钱,他们出于感激送我钱物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
“在和别人攀比的同时,自己的信仰在变,人生观、价值观在变,朝着私欲膨胀、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方向变。”因受贿入狱的南昌航空大学原审计处处长周某因为“经常觉得自己很穷”,后来在新校区建设过程中,他认识了不少施工单位老板,并成为“新朋友”,继而吃喝玩乐、权钱交易,越陷越深。

  2013年8月23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国炎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以来,王国炎利用其担任江西师范大学校长助理、教务处处长、新校区建设办公室主任,南昌航空大学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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